黑龙江增加17类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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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黑龙江省商务厅发布《关于扩展黑龙江省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品类范围的通知》,决定在对冰箱、空调、洗衣机等原有12类家电商品进行消费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空气净化器等17类商品开展以旧换新消费补贴。补贴时间为2025年5月1日~12月31日。

根据公告,黑龙江省对空气净化器、电磁炉(含电磁灶、电陶炉)、电风扇(含空调扇)、电压力锅、显示器(含显示屏、智慧屏)、打印机等6类商品开展以旧换新消费补贴。上述6类商品必须具备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等级。其中,能效或水效2级的上述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能效或水效1级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对除螨仪、蒸烤机(含电蒸箱、电烤箱、蒸烤一体机)、取暖器(含电暖器、电暖炉、暖风机、空气能采暖机)、消毒柜、空气炸锅、制冰机、咖啡机、早餐机(含面包机、三明治机、面条机)、电吹风、挂烫机、破壁机(含榨汁机、豆浆机、绞肉机)等11类商品开展以旧换新消费补贴。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定,上述11类商品不具备能效或水效等级,依据国家文件规定,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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