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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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从实施居民增收行动、实施居民减负行动、实施扩大大宗消费行动、实施促进服务消费行动、实施提升消费品质行动、实施优化消费环境行动、实施减少消费限制行动7个方面提出多项举措。其中,实施扩大大宗消费行动包括住房消费、汽车消费、以旧换新、设备更新4项内容。

在以旧换新方面,家电消费由8类扩围至12类,能效为1级、2级的家电分别按销售价格的20%、15%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每件。家居换新扩围增加床垫、桌椅等产品,按成交价格的15%享受立购立减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每件。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予以新车实际销售价格的40%补贴,最高补贴1200元每件。购买6000元(含)以下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等数码产品,按销售价格的15%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最高补贴500元每件。丰富适合以旧换新销售场景的消费金融产品供给,优化贷款首付比例、贷款期限、信贷额度等条件,支持金融机构通过减免信用卡分期费率及其他手续费用等方式让利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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