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重要国家标准宣贯启动会在北京召开

                    

本文来源: 《电器》杂志 作者: 李曾婷,由 电小二 整理编辑!转载请注明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构建规范化、科学化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此前发布了GB/T 45070—202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等7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重要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再生资源行业标准化建设进入新阶段。

在此背景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于2025年3月14日在北京主持召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重要国家标准宣贯启动会”。会议旨在通过权威解读与政策宣贯,贯彻落实《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国家标准在产业升级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先进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的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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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7项标准宣贯,助力再生资源行业规范发展

据悉,此次宣贯的7项国家标准涵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重点品类,系统规定了回收流程、技术要求及管理规范,为构建全链条回收体系提供了技术支撑。7项标准分别为GB/T 45070—202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GB/T 45074—2024《公告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管理规范》、GB/T 45085—2024《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信息存证规范》、GB/T 45083—2024《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GB/T 45076—2024《再生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规范》、GB/T 45080—2024《报废机动车回用件交易平台建设规范》、GB/T 45084—2024《报废机动车回用件及再制造件交易溯源技术规范》。上述批标准均已发布,并将于2025年6月1日起实施。

会议期间,相关领导和专家分别就标准宣贯工作进行了深入阐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农村农业处处长张鸿飞肯定了供销社系统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标准方面所做的前期工作,介绍了标准化工作面临的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并强调了下一步标准实施的重要性及工作方向。他建议,发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再生资源产业领域的体系基础与优势,推动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全行业、全产业链中的贯彻与实施,营造学标准、用标准、做标准的氛围,推动标准化工作迈上新的台阶,早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标准制定的初衷和目标。

作为落实国家战略的重要实践者,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副部长王湛在会上分享了供销系统推进“两新”工作部署的阶段性成果。据他介绍,通过组建专项研究小组、召开视频会议、编制实施方案和专项规划等举措,供销系统2024年完成1000余个标准化回收站点的升级改造。下一步将积极推动标准在全系统的宣贯,以标准引领产业提质增效。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教社团部副部长吴蕾则从标准引领产业升级的角度进行了深入解读。她指出,标准提升是贯穿“两新”行动、保障政策实施效果的重要抓手。供销系统在再生资源领域具有全品类、多业态的独特优势,依托中再生协会和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的技术支撑,已在标准制定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她表示,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重要标准宣贯工作,要坚持系统观念,有序推进标准宣贯推广、实施应用工作。

随后,中再生协会秘书长唐艳菊与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副所长赵斌分别就七项国家标准进行了专业解读。其中,唐艳菊介绍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管理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信息存证规范》《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4项国家标准编制背景、工作过程、重点内容和宣贯工作计划。赵斌介绍了《再生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规范》《报废机动车回用件交易平台建设规范》《报废机动车回用件及再制造件交易溯源技术规范》3项国家标准的相关内容以及标准宣贯工作方案。

各参会企业代表也分享了其公司在标准化方面的应用实践,强调了标准实施对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行业规范提升的作用,并从宣传方式、实践推进、政策协同等方面对宣贯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参会企业代表均表示,将配合供销系统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贯活动,确保标准落地见效。

该系列国家标准的实施,将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树立了明确的标准和规范,有助于提高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和管理水平,推动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和竞争力,引领行业技术创新、管理优化和服务质量提升,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不断完善,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持续和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填补行业空白

在此次宣贯的7项标准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与家电行业密切相关。该标准致力于通过细化技术要求、明确责任主体、规范操作流程,填补现有制度在回收环节的空白,为行业提供统一的技术指引。

据《电器》记者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规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的基本要求、回收要求、信息管理、安全生产与环保要求。该标准适用于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包括冰箱、空调、吸油烟机、洗衣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电视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以及电话单机,其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参照执行。该标准在规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术语定义时,特别标注包括构成其产品的所有零(部)件、元(器)件等。

同时,该标准就一般要求、人员要求、场地要求、设备设施要求、回收要求、信息管理、安全生产要求以及环保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在一般要求方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强调,报废电器电子产品应交由认证企业拆解,不应私自拆解或拆分;宜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的管理制度。

在回收要求方面,该标准提出,回收经营者应建立方便、快捷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以旧换新网点、上门回收、售后服务维修回收点、社区回收点、互联网+回收、公共机构回收、生产企业回收。

同时,该标准还指出,应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分类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产品类别、数量、来源、去向等信息。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还对信息管理做出了要求。回收经营者应建立溯源系统,记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来源、装卸、运输和贮存全过程信息,确保产品可追溯性;回收经营者,宜对每批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溯源编码;信息追溯系统记录保存年限不应低于3年。

随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等7项国家标准的正式落地实施,中国再生资源行业正加速迈向标准化发展的快车道。该系列标准不仅为行业发展提供了系统性的技术规范与操作指引,更通过构建现代化管理体系,引导行业告别粗放式发展模式下的无序竞争与资源浪费,推动行业向规范化、精细化、高效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为中国再生资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勾勒出清晰的战略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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