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RoHS配套强制性国家标准完成公开征求意见
本文来源: 《电器》杂志 作者: 李曾婷,由 电小二 整理编辑!转载请注明来源!
当前,中国高度重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工作,并出台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中国RoHS)。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底,共有1371家企业在平台上传合格评定信息18319条,涉及产品28782种。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国RoHS,控制和减少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GB XXXX—XXXX《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以下简称新国标)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中。据《电器》记者了解,2025年1月18日,新国标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后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新国标为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以下简称GB/T 26572-2011)及其修改单的修订版,规定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标识要求与合格评定要求。
据某业内专家介绍,新国标的修订是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国RoHS的实施。当前,中国RoHS的主要支撑标准有两项,分别是: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26572-2011和推荐性电子行业标准SJ/T 11364-2014《电子电气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以下简称SJ/T 11364-2014)。其中,GB/T 26572-2011第1号修改单已于2024年6月29日发布,并将于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SJ/T 11364-2014的修订版标准SJ/T 11364-2024《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以下简称SJ/T 11364-2024)已于2024年12月25日发布,将于2025年4月1日起实施。
“这两项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与法规所具有的强制属性不匹配,不能有效支撑法规落地实施。”某业内专家进一步阐释道,由于中国RoHS并没有在内容上明确将这两项标准列为支撑,致使部分企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未采用GB/T 26572-2011和SJ/T 11364-2014,影响中国RoHS的执行。与此同时,标准的推荐性属性也给中国RoHS的市场监管与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基于上述情况,出台强制性国家标准,对于推动中国RoHS的切实落地,无疑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
2023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新国标修订计划,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组织制定并归口管理,委托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TC297/SC3)组织编制,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牵头制定。
换言之,新国标将成为中国RoHS管控领域的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内容主要依据对中国相关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有害物质替代技术现状和趋势的分析,融合并完善GB/T 26572-2011和SJ/T 11364-2014两项推荐性标准的技术内容。新国标实施后,中国RoHS管控领域的执行标准包括新国标和SJ/T 11364-2024。
有害物质管控种类增至十大类,统一检测方法
新国标在编制过程中,标准起草组充分查阅国内外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相关法规、指令、标准及认证规范等资料,调研中国相关产业发展状况,结合中国法规要求及目前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使用情况进行编制。
《电器》记者了解到,新国标将电器电子产品管控有害物质种类由六大类增至十大类,与国际行业要求保持一致。具体为新增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有害物质(PAEs):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的管控限值。新国标限制电器电子产品中有害物质清单见表1。
同时,新国标还统一了检测方法。在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含量限值指标检测方法中,新国标统一使用GB/T 39560系列标准方法,以保障行业RoHS符合性检测结果准确性和一致性。
新国标还增加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分类管理要求,详见表2。
除此之外,在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中,新国标新增二维码、屏显等数码表述相关标识信息方式和要求,以降低企业RoHS管控成本。
检验规则相关要求争议大
在新国标的内容中,检验规则相关要求的变化尤为值得关注。在此次采访过程中,受访者普遍反映,这一新增的章节内容引发了广泛的争议与讨论。
新国标规定,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每年至少进行1次。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也须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定型时,产品异地生产时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其中,型式检验的样品按产品规格从当前生产经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以年度为一周期,从同一周期内生产的材料、工艺未发生变化的同一规格产品中抽取样品2件。
国内某品牌有关负责人解释称,这意味着企业当年生产的家电产品所有型号,均须抽查2件进行检验。若本年度内,某型号产品在材料或工艺方面有所变动,那么该型号产品便要重新进行抽查与检验。“如此一来,企业将背负巨大的成本压力。”这位负责人进一步表示,“通常情况下,对1台家电进行有害物质检验的成本约为2万元。规模较大的综合类家电企业,生产的产品型号往往数以千计,甚至上万。每个型号都要抽查2台,这样算下来,检验成本将是一笔巨额开支。”
此外,中国RoHS施行“自愿性认证”和“自我声明”两种合格评定制度。某业内人士坦言:“如果新国标增加这一章内容,抽查和检验就将成为强制性要求,这与现有的‘自我声明’的合格评定制度相矛盾。”
据《电器》记者了解,无论在标准起草过程中,还是标准征求意见环节,都有不少企业代表建议删除相关章节要求。
与此同时,标志过渡期也备受关注。目前标准起草组建议新国标发布1年后实施。新国标也规定,对于该标准实施日之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满足本文件的要求。按照这个要求,新国标的过渡期为2年。“但是新国标实施后,所有家电产品都需要更改标识,还需要修订说明书、铭牌等内容,将产生巨大的工作量。”对此,国内某品牌有关负责人认为,新国标过渡期设定为3年更为合适。
对于新国标修订的意义,某外资品牌负责人认为,新国标的强制性属性将规范整个行业对限用物质的管控,更好地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但是,他也指出,新国标实施后,企业不仅要更改标识要求,还要修改说明书、铭牌等标识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工作组最终没有删除“符合性声明”和“检验规则”要求,这将会对企业产生较大影响,高额检测的费用会给企业造成严重的负担,特别是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势必将会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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