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新增15类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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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增加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品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补充了15类家电补贴。

山西此次新增的家电品类包括:取暖器、电饭煲、电压力锅、空气炸锅、空气净化器、微波炉、料理机(含豆浆机、破壁机、榨汁机)、按摩椅(含按摩器)、吸尘器、衣物熨烫机、打印机、茶吧机、电磁炉、咖啡机、擦玻璃机器人

《通知》明确,新增的15类家电补贴标准为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通知》要求,山西省各地要加快扩充符合新增品类销售主体数量,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扩大政策覆盖面,对报名的销售主体要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应入尽入,惠及更多市场主体和消费者。销售主体品牌授权或资质证明不作为销售主体参与活动的强制条件,品牌授权或资质证明不需要向服务平台反馈,仅作为各地选取销售主体的参考。同时,各市要采取先行预拨部分补贴资金方式,实行滚动清算,加快资金清算频次,为企业纾困解难,切实减轻企业垫资压力,畅通消费品以旧换新渠道,确保国家政策高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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