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将于2024年1月20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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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12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批准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明确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
该细则公布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评价,大家普遍认为,此次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是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对全面落实新修改的专利法、完善我国专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将系统提升中国专利工作水平,更好满足创新驱动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现实需要。
此次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主要有三方面考虑。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决策部署。二是细化完善新专利法相关制度安排,保证新专利法新增制度的落地实施。三是强化与《专利合作条约》《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等国际规则的有效衔接,进一步为申请人提供便利,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共13章149条。修改的具体内容主要涉及五个方面。一是完善专利申请制度,便利申请人和创新主体。包括优化专利申请流程,细化局部外观设计制度,放宽新颖性宽限期的规定,完善优先权相关制度等。二是完善专利审查制度,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包括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完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审查制度,增加延迟审查制度,完善专利复审制度等。三是加强专利行政保护,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包括细化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完善专利纠纷处理和调解制度,明确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的界定标准等。四是加强专利公共服务,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包括增加强制代理例外规定,提升专利信息公共服务能力,细化开放许可制度,完善职务发明相关规定等。五是加强同国际规则的衔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包括明确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法律地位和审查程序,在优先权要求、新颖性宽限期、分案申请等方面与国内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制度作出衔接性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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