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印发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实施意见,鼓励光伏、热泵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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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精神,以绿色低碳理念引领县城高质量发展。

《意见》强调,在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四川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筑修缮加固等工作,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节水改造,提升屋顶排水、外墙保温等功能,推广太阳能、再生水和节水器具应用。按照绿色、生态、循环、低碳和健康的理念,严格执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强制性规范,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健康性。到2025年底,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建设一批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示范案例。

在加强建筑低碳能源应用方面,《意见》要求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光伏在城乡建筑及市政公用设施中分布式、一体化应用。积极推进国家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其他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有序发展,鼓励就近消纳光伏能源,探索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源和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积极引导和推广太阳能利用、地源热泵系统、围护结构保温隔热、节能照明、自然采光等建筑节能技术,打造绿色低碳建筑。

《意见》鼓励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推进节水县城、节水单位、节水小区和节水企业建设,强化用水管理及节水器具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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