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首批试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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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是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管理制度的重要配套措施,是完善生产者延伸制度的重要基础。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首批试点公示

来源 《电器》杂志  作者  李曾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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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是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管理制度的重要配套措施,是完善生产者延伸制度的重要基础。

  中国是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和废弃大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显示,中国每年主要电器电子产品报废量超过2亿台,重量超过500万吨,已成为世界第一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生国。面对数量如此巨大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国的回收处理情况却不尽如人意。为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提升生产者的社会责任意识,2016年1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科学技术部遴选出长虹、格力、海信、TCL、索伊、尊贵等15家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以及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第三方机构,作为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首批试点单位并进行公示。

  

审核严格,获得行业认可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方案》,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核心是通过引导产品生产者承担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责任,激励生产者推行产品源头控制、绿色生产,从而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此次15家企业成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单位,其中共有7家家电企业,包括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海信集团、TCL空调器(中山)有限公司、TCL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六安索伊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和安徽尊贵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试点产品领域包括家电、通讯产品、计算机和铅蓄电池等。其中,家电试点产品主要为电视机、空调、冰箱、冷柜和洗衣机等。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首批试点工作的审核较为严格,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科学技术部的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综合生产企业近几年开展回收工作的情况、生产企业申报地方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等方面,进行遴选。

  虽然这是首次展开该领域的试点工作,但是企业并不是新手。在采访过程中,《电器》记者了解到,部分的入选企业已有废弃家电回收的经验。尊贵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诗坤对尊贵目前的废弃家电回收经验进行了简单介绍:“在申报前,我们就已着手进行废弃家电的处理工作,特别是对配套塑料件拥有比较丰富的回收经验。未来,我们将进行有色金属件的回收处理,加强回收加工、研究、开发利用等工作。”

  《电器》记者了解到,生产企业与相关部门对该制度的认可度非常高,因此首批试点的申报工作得到很多企业的关注。六安索伊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勇表示,明确生产者为责任主体,是该制度设计中最大的亮点。“明确责任主体后,生产企业便会从产品的设计研发、材料选择、内部生产等环节注重节能与环保。”刘勇表示,这将从产品源头推动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的发展。

  除了承担生产过程中的责任,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中生产者应承担的责任还要延伸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特别是废弃后的回收和处置。刘诗坤认为,与拆解企业回收废弃家电相比,通过销售渠道逆向物流回收废弃家电,是家电生产企业的优势。

  《电器》记者在浏览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公示内容时发现,该试点并没有涉及补贴等具体政策,但业内对未来试点工作可能引发的后续政策利好充满期待。入选首批试点的某企业负责人对未来的补贴方式预测道:“待试点工作较为成熟后,相关部门可能会对生产者缴纳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进行减免。同时,政府可能会对生产企业新投建的回收拆解设备进行资金上的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电器》记者采访时也透露,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未来有可能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衔接,最可能的衔接方式便是对生产者减免基金征收。

  

具有中国特色

  《电器》记者了解到,生产者责任制度在日本、欧美等发达国家早已得到实践,并且对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和资源化利用起到重要作用。尽管中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中已经含有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的一些条文或理念,但由于不明确、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缺乏普遍的刚性约束而收效甚微。

  虽然中国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内容上还有待完善,但是近几年中国针对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已初见成效。首先,2012年5月21日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使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有法可依。该管理办法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办法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由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缴纳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以及对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进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补贴。自2007年3月1日起实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已对电子信息产品实施有害物质含量进行控制。为加大对有害物质在家电等产品上的控制,《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于2010年6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不仅更名为《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调整适用范围也从“电子信息产品”扩大到“电器电子产品”,将家电类产品纳入新版管理办法的管控中。据了解,全面升级后的《电器电子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是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管理制度的重要配套措施,是完善生产者延伸制度的重要基础。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电器循环技术研究所主任田晖认为,开展试点工作,是为了探索出更适合中国特色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自2011年起实施,到目前已有5批具有资质的处理企业入围基金补贴范围,进入正规拆解渠道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量大幅增加,行业初具规模。但是,我们也发现,回收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以电视机为主,占比为80%~90%,目录内其他产品的回收规模还比较小。这说明单一的基金模式,在执行中简单易行,但在部分产品的操作上具有局限性。为了打破这一局限性,探索更合适的模式,确定具体管理指标,工业和信息化部特地开展此次试点工作。”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不仅推动了废弃电器的回收和资源再利用,对于生产企业也将是一个机会。刘诗坤表示,中国每年的家电淘汰量较大,废弃家电的回收拆解也属于家电制造业的环节之一,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发展机会。“家电企业从回收或拆解等环节可能发现电器制造的延伸发展,也可以通过回收再利用,减少对原材料的消耗,获得企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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